在团体采购单位追溯子系统建设过程中,烟台市把市区中小学食堂作为团体采购单位建设重点,将市区140多所中小学食堂全部列入追溯范围,并结合教育、食药监部门监管需求,开发了中小学食堂食品、副食品电子台账管理系统。
为畅通追溯信息查询通道,相关部门注册了烟台肉菜追溯微信公众平台,开发建设了通过智能手机、热线电话、互联网等在线查询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至少存放48小时
水母网12月1日讯(YMG记者 王鸿云 通讯员 丁振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近期,我市开展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禁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据芝罘岛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校园食堂食品留样未放在密闭专用容器内。食品留样管理检查要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对有问题校园下发《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督检查表》要求限期整改。